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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夜幕降臨,華燈初上,街道上不時閃現的各色大屏幕廣告,跳躍着各種“抓人眼球”的內容和色彩,各種照明燈也將津城打扮成了不夜城。然而,這炫目燈光帶來的一個新問題——“光污染”卻逐漸成爲市民熱議的焦點,而對“光污染”給行車安全和居民生活影響的投訴也逐漸增多。
炫目廣告屏司機閃花眼
市民王先生向本報熱線投訴,南馬路與西馬路交口處的某商場巨型廣告屏,播放內容光線刺眼,影響過往司機的駕駛安全。前天傍晚,記者在南開區西南角地鐵站附近看到,路口處兩面巨大的廣告屏不斷變換着影像,其中一面屏幕反覆播放着宣傳片,另一面除了播放企業廣告外,每隔20分鐘左右,就會播放一則電影的預告片。“這個屏幕閃得太厲害了,眼睛很容易被閃花,路過這個路口時只能放慢車速。”採訪中,出租車司機孫先生也表示,“當初大屏幕剛裝上時,我還被裏面的電影宣傳片吸引,多看了幾眼,差一點就闖了紅燈。”
直對照明燈住戶睡不好
受“光污染”困擾的,還有家住河西區的李女士,而困擾她的光源不是LED廣告屏,而是小區附近足球場上的幾個照明燈。“晚上經常有人來踢球,幾個大燈一亮就亮到晚上,正對着我家窗戶,把我的生物鐘都打亂了。”李女士所反映的足球場是港雲裏小區附近一所高中的球場,球場對外開放,並設有夜場,一直到22:00。“雖然不是整晚亮着,但這個燈太亮了,加上球場上還經常有叫喊聲,弄得人很煩躁,孩子想早睡一點兒都不可能。”李女士說道。
防“光污染”法規待完善
市市容園林委有關人員介紹,戶外廣告燈光屬於景觀燈光設施。《天津市景觀燈光設施管理規定》明確規定,設置景觀燈光設施,不得造成“光污染”。但對於如何界定光污染,並未作出明確劃分。“我們接到這樣的投訴,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檢查其是否符合規劃時的尺寸要求,是否按照規定開閉時間執行,但對於畫面的播放節奏和閃動頻率並沒有具體限制。”
市環保部門工作人員也表示,目前在法規中,對“光污染”是否是一種環境污染未作出規定。“我們只能希望安裝LED顯示屏和照明設施的單位、企業能夠控制照明時間和光照強度,不要影響到周圍居民生活和道路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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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圳
將出臺相關規定
2012年8月,上海市綠化市容局表示,正在研究起草“上海市景觀燈光設施管理辦法”,明確對造成光污染行爲的處罰措施。其中將重點提出,按照區域的不同功能性質,將環境亮度進行劃分,形成四類環境亮度區域,對不同類別區域的廣告、招牌、LED電子顯示屏及建築物外牆的亮度最大限值均作出了明確規定,新規有望近期出臺。
深圳市城管局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該局正與相關部門聯合修訂《深圳市戶外廣告設置指引》,將增加LED廣告屏的管理章節,目前修訂工作已接近尾聲,待政府部門通過後將頒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