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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光明
虛假承諾、惡意刷單、瘋狂套取手續費——80後小夥朱某成立公司從事非法經營黃金期貨業務,在不到1年的時間,騙取百餘名客戶資金3276餘萬元作爲交易保證金,完成無實物黃金期貨交易成交金額144億餘元。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非法經營案。因爲案情複雜,法庭未當庭宣判。
成立無資質公司招攬客戶
朱某系安徽六安人。2011年7月,他在未經合法批准的情況下,以合肥同順公司的名義,與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簽訂市場開發合作協議,約定由合肥同順公司爲湖南維財交易所的貴金屬交易提供居間服務,並收取客戶佣金的70%作爲報酬。同年9月,他又註冊了合肥維財貴金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方便管理運作。
2011年8月至12月期間,朱某以合肥同順公司和合肥維財公司的名義租賃經營場所,安排樑某招聘業務員,由業務員採用隨機撥打電話等方式招攬客戶,介紹及代理客戶通過湖南維財交易所網上交易平臺進行保證金100倍數額內的無實物黃金“期貨交易”。
而朱某所合作的“湖南維財金”,正是去年國內首例被公安部門立案調查的黃金交易平臺公司,因涉嫌非法經營黃金期貨而倒閉。
惡意刷手續費從中牟利
受害人李某就是被合肥同順公司投資顧問招攬入市的。對方向他口頭承諾,只需一點資金就可“以小博大”,若是虧了,損失由公司全部承擔。這對投資者而言,可以說是穩賺不賠。
李某在投資顧問的鼓動下,投資20萬元先試一下,果然很快就得到幾萬元的回報。於是,李某先後拿出100萬元開戶投資。
像李某這樣受賺“快錢”誘惑的還有百餘名受害者,被“拉下水”的情況也大同小異。朱某以兩家公司的名義將他們共計3276餘萬元的資金存入個人賬戶,作爲交易所需保證金,進行無實物黃金“期貨交易”。
由於合肥同順公司的交易平臺採取的是“T+0”模式,對買進賣出沒有做時間限制。該公司便打着“交易”的名號,惡意刷取手續費,從中牟利。
據李某反映,他在合肥通順公司開的兩個賬戶,一個賬戶操作了1536次,交易手續費高達52.5萬餘元;另一個賬戶操作了1072次,手續費高達37.5萬餘元。僅僅一週,他就被刷去手續費共計90餘萬元,虧損額達44萬元。本想賺取孩子出國學習費用的李某,最終卻落得血本無歸。
想撈本無底洞越填越大
看着自己的賬面金額陡轉直下,不少受害人急於撈回成本,於是在公司的煽動下,不斷追加投資,而“無底洞”卻是越填越大。等到幡然醒悟,受害人再想要回損失時,就只能吃“閉門羹”。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受害人向警方報案。
2012年5月,朱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定,合肥同順公司提供的業務屬變相期貨交易。一年之內,朱某騙取百餘名受害人信任,完成交易成交金額計144.74億元,從中非法獲利30餘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朱某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變相期貨經紀業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朱某當庭認罪,表示自己受到“湖南維財金”影響,才走上歧途,希望法庭從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