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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2月1日電(“中國網事”記者李建國甘泉)免職兩個月,出任地級市環保局副局長,隨後主持市環保局全面工作。這便是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因“女兒吃空餉”遭受免職處分後,“閃電覆出”的路徑圖。其上級部門就此專門作了“符合幹部任用有關規定”的解釋。此舉引發民衆一片質疑聲。
e哥不解的是,楊存虎在女兒吃空餉事件中發揮了什麼作用,之前的問題查清楚了嗎?目前沒有一個說法。但這樣的處理結果,分明告訴民衆,這位濫用職權的縣太爺,付出的成本代價,僅相當於“離崗休息”兩個月。用網友的話說,小學生考試作弊,處分也比這個重吧。
德才兼備是幹部任用的基本準則。對“問題官員”並不是要一棒子打死,也不是絕對不能復出,但問題是,像楊存虎這樣濫用職權但“處罰基本略等於無”,當地政府卻大談其任用過程“符合規定”,顯然是本末倒置,也讓有關“規定”的缺陷暴露無遺。
濫用職權卻閃電覆出,對官員們來說,難以懲前毖後,更談不上治病救人。對“問題官員”本人來說,獲利大,但受到的懲罰成本極低,甚至連“緊張一陣子”都談不上。對其他官員來說,會覺得“權爲已所用”也沒什麼大不了嘛。
更大的影響是動搖民衆對政府的信心。試問:一個涉嫌“以權謀私”的官員來主持工作,讓百姓如何信服。e哥記得,當年香港一位財長因借職務之便,優惠購了一臺車,引發公衆質疑後便引咎辭職。此類事例,在西方國家也屢見不鮮,無非是要爲政府挽回誠信。
像楊存虎一樣閃電覆出的“問題官員”絕非個案,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官場弊端,暴露了幹部問責制度的漏洞。要避免“略等於無”式的尷尬重演,急需對相關規定打“補丁”。
取信於民,是執政基石。當前中央推出“八項規定”,本質上就是要凝聚民心的正能量。而“問題官員”閃電覆出現象,正與民心背道而馳,應引起警醒。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