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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趙紅霞家人委託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發佈聲明,對於趙紅霞的家庭信息被人對外發布,將保留法律權利,適時追究法律責任。
《聲眀》中趙紅霞家人表示,家人對於趙紅霞一案並不瞭解,其丈夫也是於2010年才與趙紅霞認識並結婚,對於趙紅霞2010年以前的事情並不知情。但自趙紅霞被逮捕後,其家人的正常生活不斷受到打擾。
趙紅霞違法犯罪,不等於他的家人也違法犯罪;即使是有違法犯罪嫌疑的趙紅霞,其隱私同樣也受法律保護。然而,近段時間以來,媒體爲了能挖掘到所謂的獨家新聞,採訪到趙紅霞或她的家人,不顧新聞媒體的公德和職業操守,把媒體與公衆的窺私慾和獵奇建立在趙紅霞家人的痛苦之上。趙紅霞案曝光後,其家人本就承擔着巨大的壓力,而一些記者無中生有的報道已經大大地超過了趙紅霞違法犯罪的內容與範圍,有的媒體甚至爲了挖到“前所未有”的最新爆料,不惜全天24小時蹲守在趙紅霞的家門口,將凡是與趙紅霞有關的人或事挖掘出來,以引起公衆的關注,這種報道已經涉嫌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已經涉嫌違法。
其實,在趙紅霞一案中,其家人也是受害者,特別是其丈夫,而各媒體大戰中的聚焦又加劇了對他的傷害。新聞媒體報道新聞事件,尋求事件背後的真相,將新聞事件公之於陽光之下,是新聞媒體應負的責任,但如何把握好尋求真相與保護公民隱私之間的度,則是需要媒體思考的。
從2月1日起,我國首部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生效,其中規定:個人信息屬於個人隱私範疇,如因泄露個人信息給當事人造成民事權益受損的,權益受損的當事人依法可以提出民事侵權訴訟。因此,凡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爲,都是違法行爲,都應該被追究刑事和法律責任。趙紅霞及其家人作爲公民,其個人信息包括隱私權都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作者單位:廣東省東莞市東莞商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