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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獲悉,本市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爲全市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以下簡稱“感染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具有天津市戶籍,未滿18週歲的感染兒童。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參照本市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全額執行,即按高於城市低保標準的200%覈定,隨低保標準進行調整。
據瞭解,感染兒童生活費採取社會化發放方式按月發放,發放時間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感染兒童年滿18週歲,從18週歲生日所在月份的下一個月份起停發。在發放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感染兒童及其監護人和家屬隱私信息。如有違反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感染兒童監護人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出具由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證明(HIV抗體確症檢測報告單,HIV抗體檢測呈陽性);感染兒童及其監護人戶口簿、身份證複印件;感染兒童的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感染兒童監護人填寫《天津市申請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審批表》《天津市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信息表》;感染兒童監護人與所屬區縣民政局簽訂監護協議。區縣民政局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覈定、審批意見。爲保護感染兒童的隱私,不得以公示的方式覈實瞭解情況。對符合條件的感染兒童,區縣民政部門要及時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