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因爲自家固定電話機經常接到莫名其妙的騷擾電話,80歲的市民於大爺一怒之下將通信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被告通信公司必須保證原告於大爺家的電話正常通話功能不受干擾。
自2012年9月起,於大爺家的固定電話機經常接到莫名的騷擾電話。“有冒充法院來電催交訴訟費的,有冒充電話局來電說欠了好多電話費的,還有說我中了大獎的……”於大爺說,“起初我還真信了,要不就是被嚇得夠嗆,要不就是空歡喜一場,一一覈實後才知道,原來都是騙人的。後來我跟鄰居和其他小區的居民聊天發現,不少人都接到過這些騙子的電話。”於大爺說,他之所以決定向相關部門討個說法,不僅是爲了自己,也是爲了其他用戶。
最初,於大爺向相關部門投訴自己的遭遇。受理機構給出的調解意見爲,要求通信公司爲其免費更換一個號碼,於大爺不接受,而對他提出的停交電話費或一次性賠償精神損失費的要求,通信公司表示無法滿足。
調解無果,於大爺起訴到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爲,於大爺與被告形成電話服務合同關係,作爲電信用戶,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足額向電信服務部門交納電信費用,故原告主張的停交電話費請求不予支持。同時,原告提出的精神損失費索賠請求,因於法無據,也不予支持。法院還認爲,被告作爲電信服務經營企業,有義務保證原告電話的正常通話功能不受任何干擾,故原告的該項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基於此,一審法院作出如上判決。於大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爲其不能提交事實和法律依據及相應佐證,不予支持,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後於大爺又到市高院申訴。市高院進行審查後,裁定駁回其再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