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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何欣)以戀愛爲名同時騙取兩女子信任,透支對方信用卡共計人民幣15萬餘元。近日,李某因犯詐騙罪被房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由於好逸惡勞,李某來京後每份工作都幹不長,爲了維持日常開銷,便萌生假借戀愛之名騙取錢財的主意。爲了能順利騙到錢,李某辦理了虛假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文件,把自己包裝成“成功男人”。2008年9月,他結識了被害人趙女士,取得對方信任後二人墜入愛河。隨後李某以公司需要發展、投資生意爲由,採取借錢打欠條的方式先後騙取對方人民幣3萬餘元,並透支其名下多張信用卡共計人民幣6萬餘元。與此同時,李某還同另一被害人劉女士交往,並採取相同的理由向對方借了9萬餘元,稱公司盈利後一定會如數償還。此後李某便消失了,兩被害人先後報警,李某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