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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侯硯記者從市勞動保障諮詢中心瞭解到,節後上班一週,關於加班費的諮詢和投訴量明顯增加,很多加班族表示,加班費已被公司以績效、獎金、調休等方式“潛規則了”。
春節假期過後第一天,在天津一家零售企業工作的張女士就向勞動部門投訴,春節假期除了除夕當天,其餘6天都在加班。“節前本來說好有加班費,但節後一上班老闆就說不給加班費,改成調休了。”
記者從市勞動監察部門以及仲裁部門瞭解到,除一些規模較大的外企和國企等發放加班費做得較爲規範外,大量的私企特別是規模較小的私企在加班費上不規範操作現象十分普遍。面對這種情況,爲了保住飯碗,很多員工都會選擇沉默。
春節7天長假的法定節假日爲前3天,加班費應按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初三至初六4天屬於雙休日,加班按平時工資的2倍支付或安排調休。按這一比例計算,春節7天假期的加班費相當於日平均工資的17倍。以天津最低工資計算,春節加班7天能拿1024元加班費。
如遇到單位拒不支付加班費的問題,勞動者應到所在區縣的人社部門投訴舉報,還可撥打天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12333投訴舉報。加班的員工要注意保存證據,以免和公司交涉時吃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