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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靖通訊員王海蛟)2月21日,一名攜帶汽油進站的男子被北京西站安檢人員當場查獲,現已被北京鐵路警方行政拘留。
西站公安段女民警孟雨稱,當天中午12時40分,在北京西站北廣場一樓進站口,安檢人員劉禕攔下一名年輕男子。此人上衣兜內有兩小瓶黃色液體,瓶體上沒有任何標識和說明。雖然瓶體蓋着黑蓋子,但仍能聞到一股汽油味兒。
經民警盤查,22歲的陝西男子段某稱,他在北京一家玻璃公司上班,這兩個小瓶裏是汽油,每瓶50毫升,共100毫升。“我準備到鄭州出差,帶的汽油是給客戶清洗汽車玻璃用的。”
段某雖然清楚汽油是易燃品,旅客是不能攜帶汽油進站乘車的,但他認爲:“瓶子蓋着蓋兒,我還在蓋兒里加了一層塑料薄膜呢,就覺得應該沒有問題。”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北京鐵路警方對段某予以行政拘留。
今天是元宵節,北京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不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站乘車。旅客攜帶常用打火機不能超過5支,常用火柴只能攜帶20小盒;ZP油、丁烷氣等則是禁止攜帶進站上車的。文並攝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