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檢察機關爲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緊密結合天津檢察工作實際,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實施辦法》,對全市各級檢察機關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提出了具體要求。
“實施辦法”對全市各級檢察院調研活動、各類會議、文件發放、新聞報道、公務接待、經費使用、警車管理使用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並提出了具體要求,對違法有關規定的行爲,按照有關紀律規定,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記者趙首蕊 通訊員朱建軍 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