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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日前,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東亞運動會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本市組委會及運動會參與者將享受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及進口關稅稅收優惠。
據瞭解,給予組委會市場運作的稅收優惠包括:對組委會取得的電視轉播權銷售分成收入、贊助計劃分成收入(包括實物和資金),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取得的國內外贊助收入、轉讓無形資產(如標誌)特許收入、宣傳推廣費收入、銷售門票收入及所發收費卡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取得的與國家郵政局合作發行紀念郵票收入、與中國人民銀行合作發行紀念幣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取得的來源於廣播、因特網、電視等媒體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按國際奧委會、亞奧理事會或東亞運動會聯合會理事會覈定價格收取的運動員食宿費及提供有關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賽後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徵應繳納的營業稅。對組委會使用的營業賬簿和簽訂的各類合同等應稅憑證,免徵組委會應繳納的印花稅。確定組委會相應車船稅具體減免期限和數額。
記者瞭解到,國家三部門通知明確,對參賽運動員因青奧會、亞青會和東亞會比賽獲得的獎金和其他獎賞收入,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免徵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捐贈東亞運動會的資金、物資支出,在計算企業和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稅前扣除。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物品)捐贈給組委會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徵應繳納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