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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訊(記者李巖俠)記者在1日舉行的全國質監12365熱線“局長接線日”山東質監局現場瞭解到,受食品安全法“十倍賠償”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刺激”,去年以來一些職業打假舉報人流入山東省,致山東省職業打假舉報暴增22倍。他們以獲得賠償和打假獎勵爲目的,知假買假高價索賠,甚至還出現敲詐性質,成爲近年來打假舉報中的突出現象。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雙倍賠償”規定催生了王海等職業打假人。去年5月1日,山東實施了《山東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後,一些職業打假人開始流入山東省。據統計,2012年山東省12365共受理職業舉報人投訴舉報349起,較2011年增長22倍。
“不少職業打假人發現生產經營者違法時,一般會直接與生產經營者‘談判’,以求得到高價索賠。他們只有在生產經營者不能滿足其賠償要求時,纔會以消費者、受害者身份向工商、質監部門申訴、舉報,以此達到向生產經營者施加壓力、支持其索賠要求的目的。”山東省質監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種職業打假人以謀取私利爲目的,此現象出現後即引起山東省執法機關的重視,並認真研究採取預警等方式以維持市場秩序和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