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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馬喜生)廣州芳村管道天然氣有望6月起與市內同價。3月1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廣州市燃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辦法》於今年6月1日起實行。芳村地區居民管道天然氣價格有望與市內的同價。
目前,芳村地區使用的是通過槽車運輸的液化天然氣,尚未實現與市政大管網連接,氣價成本較高,爲此芳村地區的用戶頗有意見。
《辦法》規定,“居民用戶管道天然氣價格實行同類同城同價”,這意味着荔灣區芳村地區的用戶將可以與中心城區居民一樣享受同等氣價。
記者瞭解到,芳村地區與市政大管見連接工作正在抓緊施工,有望在3月份實惠互聯互通。
《辦法》還作出規定,現存於廣州的液化氣瓶組今年將停用,這意味着政府將強制推行已覆蓋管道燃氣區域內的餐館使用管道燃氣。
目前,廣州各區都已建設了燃氣管道設施,但各區及至中心城區仍有不少單位,尤其是一些飲食服務業一直使用瓶組供氣系統(不同於家庭所用的液化氣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有的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辦法》規定,在燃氣管理覆蓋範圍內,不得新建瓶組氣化裝置,已經建成的瓶組氣化供氣裝置應停止使用,否則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市城管委負責告訴記者,管道天然氣價格便宜,而且安全,具備管道燃氣供氣條件而尚未安裝燃氣管理的民用建築、公共服務單位應該進行安裝並使用。
記者還了解到,爲了解決市民投訴的申報管道氣報裝時間長甚至無音訊的困惑,《辦法》還規定對不需要建設埋地管道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在受理報裝後30天內予以通氣,需要建設埋地管道的,180天予以通氣,無正當理由不予通氣的,處10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