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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有難出手相助本無可厚非,可是,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一男子陳某爲了幫好友出氣,竟對他人實施綁架勒索。事後,陳某出逃近10年,仍躲不掉法網,6日被詔安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據詔安縣檢察院介紹,現年28歲的陳某是詔安縣南詔鎮人,2003年6月,陳某的朋友楊某花8000元向廣東人劉某購買一輛摩托車,劉某沒有按約定交付。隨後,楊某向劉某討回3000元,尚欠5000元。2003年8月初,在詔安縣某娛樂城,陳某與楊某遇到劉某,因討錢發生糾紛,楊某被毆打致傷住院治療。
被人欠錢反捱打,這口怨氣楊某難以嚥下,於是他與陳某合計,找機會“修理”劉某。經細心查詢,陳某和楊某打聽到劉某將到詔安縣某KTV城給女友過生日,楊某便和陳某叫上其他五個老鄉幫忙。
當晚,劉某開着小車,帶着漂亮女友出現在詔安某KTV,陳某和楊某一行7人攜帶刀具追打劉某,並將其綁架到一廢棄茶廠。陳、楊二人經與劉某家屬討價還價,最終約定以3.5萬元贖走劉某。然後,楊某等人將3.5萬元分掉,陳某藝分得9000元。
2010年12月,楊某被詔安法院以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12年9月17日,陳某因在浦東新區G1501高速公路上發生單車事故報警被上海警方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