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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浙江省“5年治堵工程”的重要舉措之一,從3月1日至12月31日,浙江省開展城市道路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集中整治行動,其中也包括了對車輛行人闖紅燈行爲的“零容忍”,但在執行中往往是阻礙重重。
3月6日,一女子吳某在浙江杭州的西湖大道闖紅燈,交警將其攔下後,她竟然對執勤交警拳打腳踢。
上午10時37分左右,正在西湖大道定安路口執勤的上城交警大隊民警卓警官,發現一名年輕女子騎推着一輛電動自行車由北向南橫穿西湖大道,此時,南北方向正是紅燈。站在路口中央執勤的卓警官見狀隨即走上前去,示意該女子不要闖紅燈,並要求其退到路口停車線以內。
該女子稍微動了一下後便停在原地不願退下去。見此,卓警官便將其帶回路口的西口。見卓警官堅持將自己往路邊上帶,女子惱羞成怒地對卓警官進行辱罵。
當卓警官依法告知闖紅燈的行爲將依法接受處罰時,女子一聽便不樂意了,於是就開始推搡卓警官,並一拳毆打在桌警官的右臉頰。見狀,卓警官與一旁的協警將女子雙手控制住,意圖制止吳某的行爲。
誰知,女子見雙手被控制,又改用腳踢向卓警官的大腿和襠部。
經醫院檢查,卓警官臉部和腿部多處軟組織挫傷。據警方調查,闖紅燈又阻礙民警執法的女子系杭州人,姓吳。
吳某因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治安拘留7天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