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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中國式過馬路?有網友形象地把它調侃爲中國人集體闖紅燈現象,即“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
近日,媒體報道:從3月1日起到年底,浙江省將重點開展城市道路嚴重交通違法行爲集中整治行動,向中國式過馬路說No。對這一問題,筆者也走訪了縣交警大隊瞭解相關情況。
行人闖紅燈最高罰款50元
據悉,此次重點查處的8類違法行爲包括車輛及行人闖紅燈、酒後駕駛、違法停車、超速(飆車)、違反禁令標誌、違法使用公交專用車道、路口違法穿插排隊車輛、行人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其中,行人闖紅燈和行人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也首次被確定爲重點查處的城市道路嚴重違法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六十二條明確指出: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筆者在淳安做了隨機調查,發現大部分車輛都能較好地遵守交通規則,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規範行駛,與此同時,闖紅燈、不按照交通指示燈過馬路的市民卻是隨處可見。按照最新的交通規定,行人闖紅燈、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闖紅燈也將處以20元罰款。
面對新規市民反應不一
行人亂穿馬路顯然會對城市交通秩序造成不良影響,而罰款是最直接的辦法。那麼一定數額的罰金是否可以約束不文明過馬路的行爲,不少市民有自己的看法。
“不是我們故意不走斑馬線啊,看到沒車來往就想快點走咯!”家住景秀花園的許女士告訴筆者,她每天都要經過交通較爲繁忙的廣場,車多人多,有些路段還用防護欄隔着,想走近路都不行,看到沒車就會鑽空子走到馬路對面去。“這裏馬路寬,而信號燈時間短,再加上有轉彎的車子,不快點走就來不及。”而當許女士得知不按交通規則過馬路的行人也將面臨罰款時,立馬錶示以後會注意,“寧願等幾秒也比少半天的工資強,要是被交警抓就丟人了。”
而網友“山人”覺得罰款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罰款這種處罰方式已經司空見慣,具體實施起來可不好說。那麼多行人,交警部門不可能時時都在馬路上盯着,根本改變行人意識才是最好的辦法。”他認爲交罰款還不如指派這類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蔘加社會勞動服務,不僅可以起到教育警示的目的,還可以服務社會。
安全出行需要從我做起
大家都知道,行人不走斑馬線,或者闖紅燈,除了影響自身安全外,而且也容易引起交通的滯緩和擁堵,甚至危害到他人的安全。
不過我們身邊也不乏有很多文明出行的例子,網友“名湖視聽”在微博上寫道:“晨練時,景湖幼兒園的校車過人行橫道前,見有行人主動停下卻還是招手示意行人先行。此舉不僅是對孩子的言傳身教,同樣也能對路人起到正面影響的作用,值得大家學習!”
筆者從淳安縣交警大隊宣傳科的方小毅科長那瞭解到,目前對於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行人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的行爲還是以教育勸導爲主,是否罰款、如何罰款的具體方案還在起草中,方案出爐後將於近期執行。交警大隊也會加大警力上路執勤,嚴抓車輛及行人闖紅燈、酒後駕駛、行人過路口不走人行橫道等8類違法行爲。
我們提倡,無論是行人還是司機,應該多些自覺自律,共同維護淳安城區內良好的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