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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萬森張馳丁紹華
近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一位網友發帖對警察將他剛買的孔明燈沒收表示不滿。不料,隨後近百條回帖都對他燃放孔明燈的行爲進行了批評,並認爲警察沒收孔明燈的行爲沒有不妥之處。
網友“人人都恨宮裏斯”在帖子裏說:晚上去大昭玩,很多人都在放孔明燈,一大片真好看,因爲我爸明天回老家我就多買了幾個,走到同學旁邊讓他幫我拿一下,我要放書包裏,剛打開書包,警察就來了,孔明燈全部沒收了。
這位網友本爲吐槽,沒想到網友們的回帖中,有的直接指出樓主行爲不對,有的則很委婉地規勸樓主要理解公安及城管人員執法的困難。
網友“獅城舌戰123”說,不要放的好,孔明燈對於航空威脅非常大。網友“歲月春曉”說因爲這個東西危險。他們考慮到的是整體。如果掉哪兒着火怎麼辦?“gmy0727”,你動動腦子,你們看熱鬧的看熱鬧,人家在做本職工作,大十五的還得上崗在位。不予理解也就算了,放孔明燈有個好的願望是好事,可人家也是執行公務,沒罰款沒拘留就行了,換個立場看待問題。
面對於網友們的回帖,樓主最初極力爭辯,不過,自己最終承認了錯誤,他發帖:昨天晚上我確實也有不對,從旁觀者看,已經說了不讓放還要放,真沒素質,活該;從我看,主要是因爲我不知道禁止燃放孔明燈,而且我的同學也都不知道,現在我知道了當時是我不對,所以我先給大家道個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