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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3月10日在審議“兩高”報告時認爲,應繼續深化司法職權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黨和國家要逐步習慣通過司法實現長期執政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將憲法賦予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的原則落到實處;通過提升司法機關的政治地位和落實其憲法地位來樹立司法權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除了落實憲法地位,徐顯明認爲提高審判機關司法公信力還需要做到三點,即審判的獨立性、審判的專業性和審判的公正性。
此前,這位法學專家在談到中國法治發展時說,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走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政治發展的歷史潮流。今後10年乃至30年,中國政治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形成法治體系,即在我黨依法執政的前提下,最終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徐顯明認爲中國法治建設有三個關鍵問題:一是解決黨的依法執政問題,只要黨能夠依法執政,法治國家就有保證;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問題,只要能夠依法行政,法治國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問題,只有公正司法,人們纔會信賴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