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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如何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成爲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們關注的話題。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的天津委員提交提案,針對這一問題建言獻策。
儘快建立
事先審議事後監督機制
左曄委員在提交的《關於切實加強人大政協監督,儘快制定各級政府“三公經費”的事先審議事後監督機制的建議》提案中認爲,中央出臺“八項規定”之後,在全社會得到了極大反響和讚譽。但是,盛讚之餘大家也在擔心改變作風的八項規定能不能堅持下去?可不可以形成一個長效機制?
左曄委員建議,要切實加強人大的法律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作用,將“三公經費”事先審議審批、事後公示公開,作爲人大政協監督政府的重要工作抓手,納入年度常態化的重要工作之中,形成完善的工作流程。各級政府儘快公示“三公經費”的使用情況。
出臺法規
禁止菸酒消費納入公務支出
苑春鳴委員在提交的《關於制度性禁止菸酒消費納入公務支出及企業成本的建議》提案中認爲,長期以來,高檔菸酒成爲公務消費的重要支出,實際上,菸酒產品作爲公務消費產品毫無合理性,卻從一個側面助長了奢侈之風,影響各級公務人員在社會公衆中的形象。
苑春鳴委員建議,要出臺相關法規禁止菸酒納入公款消費。禁止非專營機構銷售菸酒,禁止以一般產品的銷售發票替代菸酒銷售發票,並制定違反相關法規制度的處罰條款。菸酒專用發票,一律不得納入國家機關部門、事業單位任何形式公務消費的報銷範圍(例外的情形僅限於必要的外事場合)。採取弄虛作假方式報銷的,將依據其消費規模和違規程度削減該部門以後若干年度的預算額度。菸酒專用發票,一律不得納入企業成本的報銷範圍。
-本報北京專電記者劉平張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