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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已披露,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即將啓動。
改革開放以來,國務院機構調整有過多次,主線一直是轉變政府職能。而從精兵簡政、政企分開、政事分離到理順部門職能等等,不同階段的改革又各有側重點。2003年啓動的改革提出了“決策、執行、監督”三權相協調的原則,2008年啓動的改革則強調“三權”協調而又相互制約,並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自此,機構調整的重心放在了理順職能上。這次改革,延續了這一方向。
如果說2008年的改革是一次職能的系統整合,有大跨度的機構拆分、設立,那麼這次改革有進一步的職能梳理,以及進一步向市場、社會的放權,體現了改革的連續和深化。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事權的劃分,職權的拆分,需要磨合的時間,要找到理想的銜接狀態,這就需要職能調整細化、深化,吸納新增的問題,總結新的經驗。總之,是要找到最適應職能有效、規範行使的機構組成方式。力度上,這次改革也較大,一些早期遺留的任務終將得以完成,即如取消鐵道部,進一步實現了政企分離,鞏固了既往的改革成果。
改革攻堅,政府機構改革很關鍵,是重要關口。這不僅因爲政府機構改革靠權力主導,拿自我開刀,也因爲,長期以來行政權力與市場、國家與社會的關係還沒有充分釐清。政府角色不轉變,職能沒有理順,很多事務無法有效展開,可能該管的沒有管好,不該管的又管得太死、太嚴。當前,政府管理體制是否科學,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市場是否發育充分,社會是否具有足夠活力。很多時候,人們看待改革,重點關注對象就是政府自身的改革。
惟其如此,理順政府職能,不能只是強調機構本身的意義。職能轉變,表現形式之一是機構調整,但兩者不直接等同。機構的設置,只是職能分配和權力運行的基礎,但機構不等於職能本身。賦予一些機構新的職能,也存在着願不願管、敢不敢管的問題。一些政府機構囿於部門利益,逾越了自身職能,或者推卸了職能、淡化了職能,這並不鮮見。
人們看待改革成果,不會只盯着政府機構之間分工、協作是否高效,而是要看最終落實的公共服務有沒有質量,以及公權力有沒有規範運行。機構調整,轉變職能,一切要圍繞着公權力的本質展開,公權力的本質是什麼?就是服務。(本報評論員)
(來源: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