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綜合消息臺灣歷年司法官最大貪瀆案偵結,臺特偵組歷經2年偵查,認定臺“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利用辦案機會、地檢署“後案並前案”等分案規則包庇賭博電玩,涉貪事證明確,今依利用職務收賄罪起訴。
臺檢方特偵組痛批陳玉珍“包庇賭博長達6年8個月,橫跨一、二審,收賄次數81次,金額高達2325萬元(新臺幣,下同),爲歷年司法官貪瀆案最高額,不僅嚴重傷害檢察機關之聲譽,而且破壞整體司法之公信力至深且巨”,建請法院量處最嚴厲之刑(無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檢方表示,賭博性電玩業者施永華,在1996年間通過當時臺北縣警察局(現改製爲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介紹認識了陳玉珍,雙方家庭經進一步來往後,建立良好關係。施永華於1999年間申請經營的電子遊戲場被駁回後,隨即向陳玉珍求助,並承諾會按月給付賄款。
雙方經溝通後達成協議,施永華自1999年12月起,每個月以25萬元按月賄賂陳玉珍,換取檢警護航經營賭博性電玩;而陳玉珍雖然在同年6月15日已從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升任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但仍舊透過原本熟識並有交情的檢警人脈,支持施永華經營賭博性電玩。爾後,陳玉珍一路調任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最後更高升“高檢署”檢察官,但不法收賄、包庇情事,卻從未中斷。
不過,由於目前在押的陳玉珍,羈押期限將在下週期滿,因此起訴後是否會繼續羈押,還是獲得交保,仍然充滿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