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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參加江蘇團審議時說,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
對於“官”“商”交往之道,習近平總書記的一番表態可謂精到。“官”“商”交往必須要有邊界,太多事例告訴我們,一些官員的腐敗,往往就從“官”“商”勾肩搭背開始。杜絕“官”“商”勾肩搭背,需要加大反腐力度和制度建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需要通過政府職能改革,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管制等事項,減小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的空間。十八大之後,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其中多條內容涉及“官”“商”交往。這些規定已獲得一定效果。而從預防腐敗的角度出發,今後仍然有必要完善制度,借鑑國外經驗,制定《政府道德法》,爲公職人員避免公私利益衝突,劃定更加明確而具體的邊界。
(摘自《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