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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林霞虹通訊員海檢宣)爲了規避“限購令”在廣州買第二套房,外地男子僞造身份證。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爲“試驗”身份證的真僞,他還特意去銀行辦理業務,不料被銀行工作人員識破。近日,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對該男子提起公訴。
去年,陳某想在廣州市內購買第二套房產,可自己不是廣州市居民,政府出臺的“限購令”,使他買二套房產的心願落空。
去年11月初,陳某瀏覽網頁時,看到有人聲稱可僞造“真實的身份證”。陳某決定去僞造另一個“真實”身份購房。他按對方要求寄了500元的製作費及本人照片過去,後對方寄了一張臨時身份證給陳某,讓陳某到銀行“試驗”,成功後陳某再支付3000元即可獲得一個真正的身份證。
11月14日,陳某收到對方寄來的臨時身份證後,馬上拿着證件到海珠區某銀行辦理開設銀行卡業務,併成功辦理該業務。
爲保險起見,陳某又拿着該身份證到另一家銀行辦理業務。辦理業務過程中,銀行工作人員發現這張臨時身份證是僞造的,要求沒收身份證。陳某不同意,工作人員立即報警,警察到場後,指出上述身份證是僞造的,陳某這才後悔不已。
日前,陳某因涉嫌犯僞造居民身份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檢方起訴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