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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早報北京訊作家石耿立創作以烈士趙一曼事蹟爲題材的文章,其內容被趙一曼孫女陳女士認爲侵害趙一曼的名譽權。一審法院判決文章構成侵權後,作家石耿立上訴。北京市二中院日前正式受理此案。
陳女士認爲,2008年4月左右,石耿立創作《遮蔽與記憶》,並以“耿立”爲筆名首發於其開設在新浪網站的博客上。石耿立在《遮蔽與記憶:趙一曼》一文中,所描述的對趙一曼烈士女性隱私部位施行電刑的內容並無歷史資料或檔案記載,文中還存在其他嚴重失實的內容。2009年7月始,噹噹網、卓越公司分別在其合作網站上銷售《遮蔽與記憶》一書,侵犯了趙一曼烈士的人格尊嚴。
陳女士起訴要求,石耿立停止侵害行爲,登報致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5萬餘元。此外,還要求噹噹網、卓越公司停止銷售《遮蔽與記憶》等侵權作品,並在其網站登載致歉聲明。案件一審時,石耿立辯稱,其書中所涉趙一曼烈士受酷刑的資料均有出處,文中的描寫是爲了彰顯烈士的剛烈與不屈,並未侵害烈士名譽權。噹噹網、卓越公司則稱,文章內容出現的問題與銷售商無關。2010年8月、10月接到法院傳票後,已分別停售了有關書刊。
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石耿立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刪除其發表在新浪“耿立博客”上的《遮蔽與記憶》一文,並在媒體刊登致歉聲明;賠償陳女士各項損失8000餘元。一審判決後,石耿立不服判決,上訴至北京市二中院。(王維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