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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記者許曉青馬揚徐揚)“中國民辦社會組織的春天快來了!”35歲的職業社工鬱進連日來十分關注國務院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方案中有關“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的表述,被專家認爲是“中國社會領域改革的一大步”。
中共領導人近年來提出“創新社會管理”的新理念。中共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時隔四個月,相關改革方案提交全國人大,將十八大精神化爲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10日在此間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
對基層社工來說,最重要的政策信號是,“成立這些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鬱進說:“這將改變以往先找業務掛靠單位,後到民政部門登記的尷尬現象。”
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原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對改革方案的評價是,這標誌着中國社會領域改革的大門已經打開。
他說:“在公益等領域向社會放權,政策的方向性很明朗。未來,到民政部門註冊的相關社會組織會越來越多。”
社會組織在發達國家被稱爲非政府組織(NGO),以公益慈善類組織最受關注。不過受限於“登記之苦”,中國的一些“沒有掛靠單位”的民辦社會組織往往容易“流失”於政府視線和法規框架之外。這些組織本身服務社會的能力和的效率也變得很有限。
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在中國民政部門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數量達到45.7萬個,其中基金會數量達2510個。與一些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社會組織的數量、質量和發育仍處於相對較低水平。
知名科普公益組織“科學松鼠會”成立於2008年,到2011年才獲得政府部門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松鼠會的負責人認爲,與松鼠會相比,許多小型科普組織或學生社團仍處於自生自滅的狀態。
復旦大學青年組織與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鄭長忠博士分析,對社會組織的登記註冊適度“鬆綁”,是一種積極的政策導向,顯示出中共對“政黨、政府與社會組織間的關係”已有深思熟慮,相關制度的“頂層設計”正日趨成熟。
改革方案中還提及,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羣衆健身、社會青年服務等公共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施傑說,這客觀上將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會公共服務的熱情,增加社會公共服務的供給。
“單有一個社會組織的名號還遠遠不夠。”鬱進認爲,“與中小企業的成長很相似,大部分有註冊衝動、但無可持續運營實力的社會組織,即使迅速得到了民政部門的准入,依然面臨生存難題。”
多位學者指出,改革內容中的另一個亮點是提出了“依法監管”。一方面,“民政部門要依法加強登記審查和監督管理,切實履行責任”,同時還提出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推動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等目標。
王振耀預測,按照目前的政策導向,中國相應的法律法規將呼之欲出,包括稅收在內的配套改革或將緊隨其後。
“在法律規章基礎上,引導和保障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將是中國民政部門今後面臨的一大課題。”這位專家說。
專家指出,此番中國政府對社會組織的准入沒有采取“大開大合”的方式,但可以預料,社會組織在中國的發展空間將進一步擴容,公民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度也將隨之增加。(參與採寫:王曉潔、姬少亭)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