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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日)13時,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黃毅做客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兩會特別報道《做客中央臺》,迴應熱點問題,傳遞國家溫度。
在之前的調研中,黃毅曾當面向各地礦長髮放總局制定下發的《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同時當場考試、當場簽訂礦長承諾書。
黃毅說,礦長要把礦工當親人、當兄弟;但如果出現了礦難,發生礦長或者礦領導先於礦工逃離現場的情況,就必須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因爲這種行爲已經觸犯了相關法規,沒有跟職工同上同下,屬於擅離職守,要依據有關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而且是按照上限進行處理。發現一起,就要嚴肅處理一起。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