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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經預謀後,於清晨時分與同夥前往菜市場扒竊,一個小時內作案兩起,竊得1600餘元,後被巡邏民警當場抓獲。日前,該男子已被紅橋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3000元。
今年36歲的肖某系河南省農民,曾先後因盜竊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被判處刑罰,2006年刑滿釋放。沉寂幾年後,惡習未改的肖某再次“出手”,2012年9月8日7時許,他夥同徐某(另案處理)乘坐楊某(另案處理)駕駛的出租車,來到本市河北區十月菜市場內,由肖某爲徐某作掩護,徐某趁事主孔某不備,將其右側褲子口袋內的1500元現金竊走,後逃逸。
當日8時許,肖某等三人又來到紅橋區西青道煤建東大道菜市場內,肖某趁被害人葛某不備,將其置於電動自行車車筐內的錢包竊走,內有現金120餘元,後被巡邏民警當場抓獲。歸案後,肖某主動坦白交代了上述扒竊作案的事實。案發後,涉案被盜贓款已全部發還二被害人。(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