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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人民調解委員會一直就在你我身邊——
羊城晚報訊記者劉雲、實習生吳超敏報道:與他人發生糾紛時,大多數人的處理原則是:小事自行解決,大事則上法院。殊不知,解決糾紛最有效、便捷、經濟的方式其實是找人民調解委員會——一種中立的第三方調解。記者昨日從越秀區獲悉,自從2011年《人民調解法》實施以來,廣州市越秀區社區居委會所設立的289個人民調解委員會爲羣衆提供的調解服務就已達8324宗,調解成功率高達99.52%,在廣州市名列前茅。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長期以來都存在的組織,但在老百姓之間的知名度並不高。越秀區司法局副局長楊政稱,人民調解委員會一般會通過前期的排查工作事先化解一些矛盾,並採取“背對背”式的調解方法,通過調解委員會這個第三方組織,有針對性地分頭與產生糾紛的居民做思想工作,確定雙方達成共識之後再沿用傳統“面對面”的交流。“越秀區調委會還設有人民內部矛盾糾紛調解調處大隊,主要解決一些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糾紛事例。”楊政說,目前,越秀區調委會共有2015位調解員。
調委會獲知糾紛事例的方式除了依靠熱心街坊前來反映糾紛之外,居委會也會主動出擊去發現居民間存在的一些矛盾。其中,大至由勞資糾紛所造成的命案,小到鄰里之間的日常矛盾。不管居民遇到的糾紛矛盾是屬於婚姻家庭繼承、鄰里關係、勞動爭議,還是物權、債權債務、人身損害賠償等範疇,都可以到居住地所屬調委會找調解員出面協調。此外,越秀區在一些醫院比較集中的區域還設立了醫患糾紛調解工作室。
劉雲、吳超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