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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國稅昨發佈公告
本報訊(記者陽荔通訊員陳俊峯、胡利民)昨日,記者從深圳市國稅局獲悉,該局在其門戶網站發佈了《深圳市國家稅務局關於更新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工作規程的公告》(以下簡稱本公告)。
據深圳市國稅局所得稅處羅新輝處長介紹,此次更新的內容主要涉及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管理工作規程的附件《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報批、備案事項》,一是進一步簡化稅收優惠備案工作流程,將備案工作流程分類爲前臺即辦和限期辦結;二是根據近年來新發布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更新稅收政策依據,補充若干稅收優惠備案項目及明確附報資料。
那麼,前臺即辦和限期辦結稅收優惠備案工作流程有什麼區別?對此,羅新輝處長也作了解答:“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審覈流轉環節,對適用前臺即辦備案流程的稅收優惠項目,只要納稅人提供的備案資料齊全且填寫準確,即可在前臺文書受理窗口完成登記備案工作,實現即來即辦、即辦即走。對適用限期辦結備案流程的稅收優惠項目,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納稅人稅收優惠項目備案後,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備案工作。”
據介紹,以深圳市國稅局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爲例,適用前臺即辦備案流程的免稅收入合計達到499.22億元,適用限期辦結備案流程的稅收優惠項目減免稅合計達到59.14億元,各類型減免項目所得合計84.7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