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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遺失後,被不法分子盜用辦理信用卡,由此“被欠款”從而影響信用記錄,該怎麼辦?記者走訪滬上多家銀行,發現此類情況時有發生。冒名頂替辦信用卡
讀者吳女士稱,去年她身份證被盜,被人在銀行辦了一張信用卡。直到幾個月後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說她的信用卡在外地消費6000多元,催其還款,她才知道此事。
無獨有偶。還有讀者稱因身份證遺失,被人冒用辦了5張信用卡,目前欠款已近14萬元。
應在第一時間報案
爲此,記者諮詢了工商銀行、光大銀行等。相關人士表示,市民身份證丟失或被盜,應在第一時間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發現身份證被不法分子用於辦理信用卡,那麼要先報案,並且保管好相關回執,再持回執聯繫相關銀行反映情況,由銀行對此事做書面記錄。銀行在收到客戶相關材料並排查後,將會把處理結果報送相關部門,要求撤銷其在央行徵信中心的相關記錄,並停止對客戶催款。
商家負有審覈義務
律師表示,作爲商家,對於信用卡盜刷也有審覈義務。持卡人在刷卡消費時,經營者應審查持卡人的身份證和簽名,如果消費時的簽名與信用卡背面的簽名不一致,或者相貌與身份證不符,經營者不得讓持卡人消費,否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辦理信用卡觸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市民要加強自我防範意識,保管好身份證、汽車行駛證、戶口本、醫保卡等含有個人重要身份信息的資料,避免被不法人員盜用,給自己帶來財產損失。本報記者屠仕超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