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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蘭,只要身爲國家公職人員,無論職位高低,都會受到監督,並且相關規定極其細緻。作爲荷蘭公務員,除非政府埋單,否則必須申報任何一筆同公務有關的價值超過50歐元的花銷,包括禮物、宴請等。荷蘭鹿特丹政府部門的一名員工告訴記者,鹿特丹政府官員可以申請公款宴請,但標準必須低於50歐元/人(小費不在報銷範圍之內)。報銷時,宴請人必須附上原始發票,說明宴請緣由、賓客名單和職務。
2012年初,荷蘭媒體都不約而同地將目光轉向了荷蘭政府龐大的公務開支報銷數目——2011年內,包括荷蘭首相、部長和國務大臣在內的20名公務人員的公務報銷額高達150萬餘歐元。荷蘭RTL電視臺調查組認爲,無論官職多高,150萬歐元對於20名公務人員來說,報銷數額都過於龐大。因此,他們向內政部索取了上述內閣成員2011年內所有報銷單據的複印件。經過詳細檢查,他們發現部分報銷賬目違規。對此,RTL電視臺製作了一期調查節目,並將他們獲取的所有賬單上傳至網絡,使每一名網民都可查閱這20名高官的機票、旅館、宴請等具體賬單細節。此節目一經播放,荷蘭全國的報刊媒體便一路跟進,將此事放在頭條位置數天。
記者查閱了一下荷蘭媒體指出的違規賬目,發現荷蘭媒體找出的違規賬目頗爲“吹毛求疵”:首相馬克·呂特購20個水果,每個0.75歐元;文化和科學部國務祕書哈爾伯·澤爾斯特拉在殼牌加油站的單據7.59歐元;農業和外貿大臣亨克·布萊克在阿姆斯特丹旅館費用392.09歐元,高於首相呂特100多歐元的住宿費用;經濟部長馬克西姆·費爾哈根在餐館就餐的單據上含小費。報道曝光之後,農業大臣通過農業部發言人表示自己欠考慮,稱以後在荷蘭境內出差時將選擇價格較便宜的旅館,而經濟部長也隨即將小費交給了內政部。
“荷蘭在線”網站表示,隨着現代科技的發展以及媒體的持續跟進,荷蘭乃至歐盟國家公務員對公務宴請都慎之又慎。在非政府組織“透明國際”評估的世界清廉指數排行榜上,荷蘭一直排名前十。“透明國際”荷蘭分部負責人保羅·阿爾曼對此表示,荷蘭人非常清楚他們所要冒的風險,違規行爲一旦曝光,對其聲譽造成的長期損害必會遠遠超出其獲得的短期收益。
相比之下,歐盟委員會(以下簡稱“歐委會”)委員對公款接待的要求則要寬鬆一些。只要符合“代表歐盟利益和要求”的娛樂、宴請,歐委會官員均可申請公款。當然,雖然費用標準上並無明確要求,但在報銷時,宴請人同樣必須提供原始發票,說明宴請緣由並附上賓客名單、職位以及宴請的地點。如果委員以家宴形式款待客人,歐委會則給予每人75歐元補貼。
歐盟理事會和委員會內都有宴會廳,委員可以在那裏宴請。歐委會附近也有很多相對高檔的酒店可供其工作人員接待之用。在歐委會附近經營中餐廳的夏娃告訴記者,幾乎每天都會有歐委會的官員和工作人員來她的餐館進行工作接待,但是他們都比較節省,大多把接待安排在中午的自助餐,也不點酒水,每個人的花費也就在30歐元左右。
歐委會原本沒有明確規定要求公開公務宴請等三公支出,但歐盟審計署每年的審計報告都會公開三公的總支出,如果個人和媒體有興趣,可以到網上查詢部分明細。(摘自《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