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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隊憑藉客場進球優勢晉級下一輪,世界足壇在淘汰賽階段經常出現這種情況。但是,憑藉加時賽客場進球優勢晉級的情況並不多見,而且這條規則也不盡合理。以國際米蘭今晨主場對熱刺的歐聯杯1/8決賽次回合爲例,雙方兩回合惡戰210分鐘,總比分戰成4比4。應該是互射點球決出勝負更容易讓人接受,而不是憑藉那區區的1個客場進球來分出勝負。對第二回合打主場的球隊來說,可能被對方打進客場進球的時間有120分鐘,第一回合打主場的球隊只有90分鐘時間可能被打進客場進球,這本身也顯得不夠合理。
有人會說,先客後主的賽程較有利。實際上並不盡然,曼聯已三次在先客後主的情況下在歐冠被皇馬淘汰出局,分別是今年的1/8決賽、2003年1/4決賽和2000年1/4決賽,老特拉福德球場是主場氣勢最火爆的球場之一,尚且如此。尤其是如果進行到淘汰賽第二回合的加時賽,主場威力已是微不足道。
加時賽客場進球規則還發生過趣聞:1971-1972賽季歐洲優勝者杯1/8決賽,格拉斯哥流浪者主場3比2戰勝里斯本競技,客場以2比3告負,雙方在加時賽各進一球。主裁判糊里糊塗判雙方互射點球,里斯本競技險勝過關。賽後,格拉斯哥流浪者提出上訴,認爲自己在加時賽的進球應該算客場進球,所以點球決勝不該存在。歐足聯判流浪者勝訴,流浪者最後一路神勇奪得冠軍。就連主裁判有時都搞不清楚的這項加時賽客場進球古老規則,現在是到了應該改進的時候了。羊城晚報記者劉毅
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