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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戴曼曼、通訊員官銘超報道:醞釀十年之久的首部徵信業法規——《徵信業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將於今日起正式實施,這標誌着中國徵信業正式步入有法可依的軌道。
據悉,該條例的一大亮點即是在制定過程始終注重加強對個人信用信息主體權益的保護。條例明確規定,“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信息除外”。
什麼樣的信息會被納入徵信系統?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的相關人員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條例沒有說明可以採集的個人信用信息的範圍,而是通過“一般原則+禁止或限制”的方式來間接的規定。如該條例的第14條列舉了禁止徵信機構採集的個人信息的範圍:“禁止徵信機構採集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在此範圍之外的個人信用信息,在取得信息主體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徵信機構可以按規定程序來採集。
記者注意到,條例還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爲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爲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相關人員表示,規定不良信用信息保存期限的目的,在於促使個人改正並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如果期限過長,信息主體信用重建的成本過高;期限太短,對信息主體的約束力不夠。
按條例規定,個人可以每年免費兩次向徵信機構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據瞭解,目前個人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信用徵管部門申請查詢。廣州市民可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前往廣州市沿江中路193號的辦公地點進行徵信查詢,但需要注意的是,徵信報告當天不可取。
戴曼曼、官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