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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沒有父母、沒有配偶、沒有子女、沒有積蓄,甚至沒有勞動能力,但這一切並未影響他熱愛生活、服務社會……漢沽河西街七星里社區42歲的殘疾居民劉洪國日前在漢沽紅十字會簽署了捐獻器官和遺體自願書,成爲一名遺體捐獻志願者,也是《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3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漢沽提出捐獻申請書的第一人。
“我活了40多年,一直在向國家和社會索取,死後把遺體和器官捐出去,也算是爲社會做點貢獻吧!”劉洪國昨日向渤海早報記者介紹說,他出生於1971年,自幼患小兒麻痹症。1976年唐山大地震奪去了父母及弟弟的生命,一夜之間他成了孤兒。1982年,與其相依爲命的奶奶去世後,他被送到了漢沽福利院。在福利院裏,工作人員就像媽媽一樣照顧他,吃的、穿的、用的都不用操心。長大成人後,劉洪國離開了福利院獨自生活,因爲身體殘疾,他不能從事體力勞動,只能幹些飯店刷碗的零工。看到他生活困難,街道和社區幫他辦理了低保,並安排了住處。
“我受到過很多好心人的幫助,但人這輩子不能只有索取。”劉洪國說,他對這些年社會給予他的關愛,經常心懷愧疚。雖然身體殘疾,他卻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社區裏有什麼活動,他都積極參加;街坊四鄰有什麼事,他都樂意盡力幫忙。今年3月初,社區搞《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宣傳,他就找到居委會幹部說出捐獻自己的器官和遺體的打算。劉洪國多次提出意願後,居委會爲他聯繫上了漢沽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瞭解器官、遺體捐獻的條件與程序。經過努力,終於達成心願。當他簽署的器官捐贈申請表被公證,並拿到“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卡”後,他露出了無比踏實的笑容。“我無兒無女,死後還會給政府增加負擔。把遺體捐出來,也算是回報,做了一點對社會有價值的事情。”劉洪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