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蘭州市制定出臺《關於全面實行鄉鎮(街道)村(社區)公務零接待的規定(試行)》,要求今後在全市範圍內,凡是上級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到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各項工作,一律不得用公款接待。如有違規,要先停職,後接受處理。(3月15日《蘭州晨報》)
公務活動,一律不得用公款接待,等於說今後不存在“公款接待”的概念,任何理由、任何標準都不適用於公款接待。此舉無疑是開了一個先河,如果試行效果好,應該有望更大範圍推開。
治理公款吃喝以及公務接待奢侈浪費問題之所以每每事倍功半,主要原因是手段一直停留在技術層面,比如只有對接待標準、消費地點等方面的限制規定,而這種規定本來就不好落實,更不好監督。公衆輿論一直呼籲堅決取消包括公款吃喝在內的公款招待,認爲公款吃喝與工作效果、效率之間不存在必然聯繫。而我認爲,二者間有無必然聯繫也是存在前提的:如果各地各單位都沒有了公款招待,大家都在一個水平線上,則不存在沒有吃喝會影響溝通與工作的問題。公務接待之所以衍生爲大吃大喝,標準檔次越來越高,除了官員胃口越來越高,攀比、講排場也是一大原因。爲了讓上級滿意,或討好上級領導,抑或爲了在客人面前撐足面子,自然去追求“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如此,對技術層面的治理,只一個“下有對策”便足以瓦解。而只有釜底抽薪,徹底取消公務招待費的概念,問題纔可能徹底解決。
在很多國家,例如印度,公務人員從不知“公務招待費”何物。而我們這裏的所謂“工作需要”,很多時候是藉口、僞命題。那麼,我們現在最需要做的就是趕快結束那種只有消費沒有效率,反而嚴重影響效率、助長公務腐敗、招致民怨沸騰的公務招待和大吃大喝,將其“去概念化”。而最直接也是最簡便的方式,就是像蘭州這樣。
公務零接待要變成各部門的日常行爲,而不是一陣風,註定需要很多努力,除了對機關財務賬目嚴格監督,對違紀者依法處罰,還應當創造條件讓媒體和公衆監督,把公款吃喝的權力關進社會監督的籠子。
“公務零接待”概念的出現,堪稱破冰之舉,如果成功,將是功德無量,各界都應給予高度關注和支持。 (馬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