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審計署總經濟師李勇庫日前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國將出臺黨政領導、國企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細則。
李勇庫指出,2010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爲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兩辦《規定》,今年上半年將制定兩辦《規定》的實施細則,就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評價、責任界定、結果運用和組織實施等內容進行細化。
李勇庫表示,要進一步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在不斷擴大審計覆蓋面的基礎上,突出對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領導幹部的審計,突出對重點事項和重點資金的審計,並將各地區各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相關要求的情況作爲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審計中,重點關注權力行使與責任落實,促進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推動完善有利於科學發展的幹部考覈辦法和獎懲機制,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