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慶晚報訊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市政府公衆信息網獲悉,我市調整了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2013年我市城鎮超齡人員徵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辦法,調整時間均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企業退休人員
普調: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90元。在此基礎上,再按本人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加發基本養老金3元。但部分特殊退休人員不執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傾斜:1、對退休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具有兩種及以上資格的,不重複享受),在普調的基礎上再適當傾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對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5週歲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75週歲的退休人員,從其年滿75週歲之月起,由原規定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增發高齡人員養老金。
3、艱苦邊遠地區(黔江、武隆、巫山、雲陽、城口、巫溪、奉節、石柱、彭水、酉陽、秀山)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4、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5、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
城鎮超齡人員
徵地農轉非人員
1、從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養老待遇35元。在此基礎上,再按本人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加發養老待遇3元。
2、對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5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月1日之後年滿75週歲的人員,從其年滿75週歲之月起,由原規定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增發高齡人員養老待遇。
重慶晚報記者汪一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