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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這是今年媒體的兩會報道中,代表委員引用頗多的高頻句。
這兩句話,既彰顯了中國反腐的方向,亦表明了中國反腐的路徑———法治。圍繞法治,有專家將“權力之籠”的建造概括爲三個方面:制定完善的法律規範,形成有效的權力制衡,強化廣泛的民主監督。
如果說立法是反腐制度化的第一要義,那麼權力制衡機制的設計和建立、廣泛民主監督制度的完善和形成,則更具挑戰性。因爲前者是建造“權力之籠”,後者則是爲了看住“權力之籠”。
把權力關進籠子,需要讓權利更加“揚眉吐氣”。只有保障好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表達權,“權力之籠”才能密不透風,既打“老虎”,又打“蒼蠅”。
(摘自《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