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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廣軍通訊員劉義輝新劍)記者昨日從婁底市檢察院獲悉,日前,經新化縣檢察院審查決定,依法對無刑事責任能力、涉嫌殺害新化縣上梅鎮北渡小學校長楊建一(被網民譽爲“最美校長”)的兇手王志初向法院申請強制醫療。這是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自今年1月1日實施以來,婁底市辦理的首例對無刑事責任能力犯罪嫌疑人申請強制醫療的案件。今年1月15日下午1時45分許,新化縣上梅鎮新田村村民王志初翻牆進入上梅鎮北渡小學,持匕首朝正在操場上體育課的小學生王振宇頭部猛刺數刀後,迅速往校園外逃竄。該校校長楊建一聞訊後,奮不顧身追趕至學校後面的菜地,王志初持匕首朝楊建一身上猛刺數刀後逃離現場。楊建一、王振宇經醫院搶救無效,先後死亡。
當晚,涉案兇手王志初被新化警方控制。經湖南省芙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王志初系精神分裂症,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2月13日,新化縣公安局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並於2月17日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將此案移送新化縣檢察院審查。
新化縣檢察院經審查覈實,發現涉案兇手王志初確係精神病人,經常有被害妄想症,作案時對自己的行爲無辨認和控制能力,經法定程序鑑定其爲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但因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存在嚴重的暴力行爲傾向,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性,應當依法予以強制醫療。據此,新化縣檢察院依照修改後刑訴法的有關規定,向該縣法院提出了對王志初的強制醫療申請。
法律鏈接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實施暴力行爲,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第二百八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強制醫療的決定和執行實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