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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月16日,讀者洪女士向本報反映,她還有兩個月就到預產期了,前天購買並吃下了過期已久的黏食,遂感覺很不舒服並出現嘔吐和腹瀉等症狀。商家雖承認過失並道歉,但拒絕了她到醫院檢查身體的要求。
據洪女士介紹,前天,她到河東區天山路一食品店,購買了1袋糯米餈,她交錢開票後,就拿出其中1個開袋吃下,晚間,她出現嘔吐和腹瀉等症狀。仔細檢查糯米餈的保質期,發現她吃下的那個糯米餈,保質期已經過了25天。她拿着相關票據找到店員沈某和店長張某,對方承認銷售了這袋過期食品,並在相關票據上書寫對此確認的文字並簽字。但對於洪女士到醫院進行有關檢查的要求,他們堅決不同意參與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