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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認爲
這是霸王條款
本報訊(記者陳坦)“以前的洗車卡過期了,爲什麼還要再充500元才能激活?”昨天,張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反映,她到亦莊愛義行洗車,卻被告知洗車卡過期,如果想繼續使用必須再往卡內充值500元激活。
據張女士介紹,之前朋友送給了她一張亦莊愛義行的洗車卡,但由於洗車點和她家距離較遠,張女士很少使用。昨天,她恰巧驅車途經該店,便進去洗車,結賬刷卡時卻被店內工作人員告知,洗車卡已經過期,如果繼續使用需要往卡內充500元的最低消費。
張女士詢問,假如她不交錢,能不能把卡里剩餘的錢退回來?店內工作人員告訴她,如果不花錢激活,卡就不能使用了,而且卡里的錢也不能退。
“卡上沒有印發卡日期,只寫了有效期1年,誰知道什麼時候過期呢。”據張女士說,當時她要求店內工作人員幫她查詢一下發卡日期和餘額,但被告知需要激活以後才能查詢。張女士認爲這是霸王條款。
記者致電亦莊愛義行,工作人員表示規定是公司制定的,他們也不清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記名商業預付卡不設有效期,不記名商業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對於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餘額的,髮卡人應提供激活、換卡等配套服務。預付費卡即使到期,商家也不能自行作廢,因爲卡里剩餘的錢仍然是屬於消費者的,商家應該爲消費者免費提供激活卡或換卡的服務。J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