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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長沙3月18日專電(記者陳文廣)18日,湖南耒陽市三都鎮鎮政府受賄一案日前審結,耒陽市三都鎮鎮政府以“單位受賄罪”被一審判處罰金30萬元。 2010年初,耒陽市出臺《耒陽市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實施辦法》,決定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全市採煤沉陷治理單位(即煤礦企業)按一定比例予以獎勵。其中,覈定應撥付給三都鎮煤礦企業採煤沉陷治理項目以獎代補資金880餘萬元。2011年春節前,資金撥付到三都鎮政府。時任三都鎮黨委書記的匡老賤卻召開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只撥付部分資金給治理單位,其餘資金要求治理單位以贊助費名義返回給三都鎮政府,並安排工作人員曹某等操作。三都鎮政府在2011年3至4月間先後撥付490餘萬元給一些採煤沉陷治理單位。這些單位收到資金後將315萬元贊助款支付給曹某,曹某將其中的130萬元入了財政賬戶,其餘185萬元放在賬戶外用於三都鎮政府開支。
法院審理後認爲,三都鎮政府的行爲已構成“單位受賄罪”,依法應以“單位受賄罪”追究三都鎮政府的刑事責任。挪用贓款也將被繼續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