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人
□韓志鵬
廣州第十甫是一條百年商業老街。但,現在這條老街已經“淪陷”!近兩個月來,第十甫幾乎所有的公共空間,都被流動商販佔據。他們甚至把生意做到了馬路中央!商戶向我投訴:他們在室內守法經營,但卻被商販們堵住了門面,還飽受廉價的冒牌商品衝擊。市民則抱怨每進出一次都寸步難行。還有公交車司機抱怨無法通行。網友把當今的第十甫稱之爲“無政府狀態”。我以爲,不爲過。
第十甫“淪陷”,誰之過?前天我在個人微博拋出了這個沉重的話題。網友羣情洶涌,留下了幾百條意見。毋庸置疑,城管和流動商販是兩個關鍵詞。所不同的,網友的聲音不再是“一邊倒”,他們更多的是譴責曾經被貼上“弱勢羣體”標籤的,擾亂城市秩序和營商環境的商販。他們既譴責城管不作爲,又爲“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的城管喊冤。他們強烈要求城管“該執法時就執法”!
其實,當今廣州“失守”的何止第十甫!仁濟路、東華西路、人民路、中山六路、解放南路、機場路、廣園路、員村二橫路等地,都有類似的流動商販大面積無序經營,又無人管理的現象。
廣州部分街區公共空間被商販佔據,當然不是今天的事,問題是現在愈演愈烈。今年春節以來,這種現象達到了登峯造極的狀態。可以講,流動商販已經形成了一種產業,有些街區還出現了“連鎖經營”的態勢!究其原因:一是城管被妖魔化,由於流動商販是“弱勢羣體”,也由於有過城管野蠻執法,在一再受到輿論譴責的情況下,城管普遍不敢放手執法;二是城市管理模式滯後,與廣州有衆多外來商販的現狀不相適應。儘管城管委曾經出臺過城市管理綜合提升考評辦法,可惜最近被廢止;三是廣州經過創文創衛併成爲“全國文明城市”之後,政府部門有意無意放鬆了對有關方面的管理。
講來講去,還是要加強管理。管住流動商販,乃城管的天職。我以爲,無論在什麼樣的環境,乃至壓力下,城管都不能不作爲。誠然,城管要文明執法。但何謂文明執法,我想在這裏釐清一個基本事實。根據2011年10月實施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城管對亂擺亂賣的商販享有行政強制權,可以“先行登記保存或者扣押物品封存”。也就是說,對不聽從勸喻的商販,城管是可以“上手段”的,這不是什麼“粗暴執法”。我以爲,也只有這樣,纔能有效治理商販佔道經營的亂象。在這個問題上,不僅城管要挺直腰桿執法,必要的時候還可以聯合多部門執法。
城管執法有時是要付出代價的,血的代價。例如前天發生在天河的“流動商販連砍城管7刀”的案例。在城管和商販漫長的拉鋸戰中,受傷害的有時是管理者,有時是被管理者。當今中國社會處於一個變革的時代,城市管理體制也被推到了一個十字路口。城管與商販,可以不是“天敵”嗎?我以爲,關鍵是要將商販暴力和城管暴力都裝進法治的“籠子”裏。(作者是市政協委員)
韓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