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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7日下午14時許,天河區車陂街城管執法隊輔助隊員蘇家權和鍾泳德兩人一組,在車陂街東圃大馬路附近進行守點巡查。14時08分,當發現東圃大馬路路口(車陂街轄區)一側有流動商販在人行道上設攤經營,兩人當即上前進行教育,勸導其離開。大部分小販立即離開,其中一名兜售水果的40歲左右中年男性小販沒有離開,執法隊員繼續向其宣傳相關法規,要求其離開。小販一邊謾罵,一邊推着車子移動到東圃大馬路的東邊(前進街轄區)。爲確保小販離開,兩名隊員繼續尾隨直至其離開執法範圍。
就在兩名隊員準備撤離時,該商販突然從後面揮刀連續砍向蘇家權,致其身中7刀血流不止。隨後,該商販丟下手推車向東圃大馬路方向逃竄。由於事發突然,另一隊員鍾泳德未能及時控制住該商販,鍾泳德立刻將蘇家權抱上汽車,就近送往天河區人民醫院搶救,並第一時間報警。
醫院接診時發現,蘇家權的臉上有5處傷口、耳後1處以及左前臂1處。其中耳後頭部位置裂開,幸未傷及大腦器官;臉部的左邊從嘴角至耳朵處有10多釐米的傷口,部分咬肌被砍斷。由於蘇家權失血1200多CC,接診時已經休克,醫院一度準備向其家屬發病危通知。經兩個半小時的手術,蘇家權已於當晚脫離生命危險,目前仍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