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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財政投入4億補助農民改造危房
本報訊(記者倪明)按照廣州市政府今年民生十件實事的要求,廣州今年將完成2012年在冊城市零散危破房9.88萬平方米改造任務,以及1萬戶農村泥磚危房改造工程。市政府常務會議昨日審議通過本年度城市零散危房、農村泥磚房修繕改造工作方案,財政將給予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5萬元/戶、非低保低收入家庭3萬元/戶補助。
無主危房使用者是安全責任人
據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黃文波介紹,一直以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市危房改造,每年開展房屋安全普查和危房鑑定,並將危破房改造作爲改善城區居民居住和生活環境的重大惠民工程來抓。
部分老房子產權不明晰,可能導致危房問題的出現。根據《廣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規定》,房屋所有權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沒有房屋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責任人。
原狀修繕不需規劃報建
在不增加原產權建築面積和原產權建築高度、不改變原產權建築紅線(即原房屋四至界址)、不改變建築外立面和建築層數的前提下,對危房進行維修加固的,只需憑原房屋證據保全資料到街道城管部門辦理開工備案手續,不僅可免於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還可免辦理消防、環保報批報建手續。經房屋安全鑑定,危險房屋需要拆除重建的,在對原房屋進行證據保全的基礎上,允許按照原產權建築紅線(即原房屋四至界址)及不少於原產權建築面積進行重建,需要辦理規劃報建手續。
出租危房罰款1萬元
危房不得出租。市民違規出租危房將被罰款1萬元,已經出租的,租賃雙方應終止租賃合同,房屋使用人應自行遷出;拒不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根據《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予以查處。
廣州市約有4.89萬戶農村危房,2008年至今已完成17989戶農民危房的改造,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統計在冊的10000戶(其中6180戶屬於低保低收入家庭)農村唯一居住的泥磚房和危房改造任務。黃文波表示,農村危房多爲80平方米左右,很多用5萬~8萬元可完成改造,改造資金按照“市出一點、區(縣級市)出一點、農戶出一點”。市、區(縣級市)兩級財政給予補助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5萬元/戶、非低保低收入家庭3萬元/戶。對於集中改造的,市財政按照0.5萬元/戶的標準另行給予獎勵。按此標準估算,市、區(縣級市)財政共需投入423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