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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賀
交通肇事逃逸,當事人要承擔全部事故責任。18日中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偵逃大隊工作人員經過偵查,將在逃一年半的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孫某抓捕歸案。
2011年9月6日零時許,孫某駕駛奔馳轎車在九臺市四家子十字路口與一輛重型自卸貨車相撞,致車內兩名乘員死亡。事故發生後,孫某棄車逃逸。
“當時奔馳車上有孫某的老闆和老闆家屬。事故發生後,孫某發現老闆和老闆家屬當場死亡,於是逃離現場。”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偵逃大隊謝彧航說,後經判定,此次事故中,孫某應負主要責任,貨車司機負次要責任。
長春交警接手此案後,與九臺交警共同對孫某的社會關係展開調查,最終獲取嫌疑人藏身吉林市的重要線索。
辦案人員到達吉林市後,確定孫某在吉林經濟開發區活動,便在其可能活動的周邊蹲守,終於在九站鐵東小區一居民樓內將孫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