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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
本報訊(記者榮麗君)3月20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組織的勞務經紀人座談會上了解到,目前,我市外出務工的農村勞動力,10人中有4人以上是通過勞務經紀人找到工作的。爲了鼓勵勞務經紀人帶領更多農村勞動力走出家門賺錢,我市將獎勵組織農民實現轉移就業的勞務經紀人。
據瞭解,今年我市要在穩定有規模的勞務經紀人隊伍的基礎上,對400名以上的勞務經紀人進行經紀能力培訓,努力培育出一批勞務品牌。同時,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工商局聯合出臺的《關於鼓勵支持勞務經紀人發展的意見》,我市將對勞務經紀人施行資金獎勵。勞務經紀人組織帶領本縣、鄉農牧民轉移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勞務用工合同、用工協議或靈活用工協議、季節性用工協議書等)的,給予勞務經紀人不低於100元/人獎勵;簽訂1年以內勞動合同的,給予勞務經紀人不低於50元/人獎勵。勞務經紀人凡組織三江源地區農牧民外出務工,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的,對勞務經紀人按照實際轉移就業人數給予200元/人獎勵;簽訂1年以內勞務合同或勞務協議的,對勞務經紀人按照實際轉移就業人數給予100元/人獎勵。對組織帶領農牧區低保戶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殘疾人等就業困難人員轉移就業的,在上述獎勵的基礎上再增加50元/人。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合夥經營組建勞務經濟組織,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對勞務經紀人個人可提供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