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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索賠40萬物業不認
本報訊(通訊員母冰)小學5年級學生劉某意外墜樓身亡,其家長把小區物業公司告上法院,索賠40餘萬元。門頭溝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了此案。
劉某的父母訴稱,2011年10月17日下午放學後,因未按時完成作業,班主任讓劉某在學校補做作業;班主任開完會返回後,發現劉某已自行離開。劉某獨自一人到門頭溝區某住宅小區15層樓頂平臺,攀登欄杆後墜樓身亡。對於學校的責任,雙方已協商解決,學校給予一次性賠償。
劉某的父母認爲,小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安全管理義務,住宅樓設計,施工存在缺陷,欄杆不符合相關規定和標準,造成劉某墜樓死亡。劉某父母將承擔該小區物業管理的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經濟損失40餘萬元。
被告則辯稱,此次事件的發生與樓房欄杆設計及物業管理均無關,故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