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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1日下午從雲南省保山市政府新聞辦獲悉,目前,發生在該市境內的客車翻下山窪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組已初步制定遇難者賠付方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所有遇難者均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賠償金。
經過近三天的治療,“3.18”交通事故中的14名受傷的乘客目前傷勢平穩,15名遇難者家屬已經趕到保山市隆陽區,正在有條不紊地處理後事。
事故發生後,保山市立即成立了“3.18”交通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組,並與楚雄州、楚雄州汽車運輸公司和雲南省國際旅行社共同協商已制定初步賠付方案,確定具體賠償標準。
保山市政府新聞辦通報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2年雲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有關費用計算標準》(雲公交【2012】9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事故善後處理工作組已初步制定遇難者賠付方案。“遇難者賠付標準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所有遇難者按照城鎮居民標準計算賠償金,賠償金將由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及其他賠償4部分組成。”
保山市交通局介紹,事故車輛爲楚雄州汽車運輸公司的雲E10598宇通ZK6798H型29+1座客車,2006年6月27日落戶,車輛類型爲中型高一級客車,經營客運班線爲楚雄至昆明,許可文號:雲運許〔2008〕72號,班線類型爲一類市際班線,經營期限自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此外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車輛技術等級等證照齊全,且均在有效期內。楚雄州運輸公司副總經理文斌稱,事故車輛已參加雲南省交通安全統籌保險,賠付工作有保障。
3月18日,雲南省楚雄州汽車運輸公司駕駛員高雲駕駛該公司雲E10598號宇通牌大客車載29人(核載30人),沿大保高速公路上行線由德宏州芒市駛往楚雄州南華縣,當日16時20分許,當車輛行駛至大保高速公路K113+200米處時,先碰撞左側混凝土隔離牆後,又衝破右側波形防護欄,翻下右側95米深的山窪中,造成13人當場死亡,14人受傷,後又有2人不治身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