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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競爭保護,着力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新活力。要重點打擊仿冒、虛假宣傳、商業詆譭、侵犯商業祕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爲,切實維護商業誠信和社會誠信。要依法制止各類壟斷行爲,既促進規模經營、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乃至國際競爭力,又爲小微企業發展創造和諧寬鬆的市場空間,增強市場活力。
——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充分維護權利人利益。要積極運用經濟分析、專業評估、舉證妨礙制度等,提高損害賠償計算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要強化舉證妨礙制度的運用,可以根據情況推定權利人關於損害賠償數額的訴請成立。
——促進糾紛的實質性解決,保障當事人及早獲得司法公正。要強化對知識產權授權確權行政行爲的司法複審深度,注重促進授權確權行政糾紛的實質性解決。對於特定知識產權是否無效、應否註冊或者撤銷等能夠作出實體性判斷的,可以在裁判理由中明確表述,爲相關行政機關重新作出決定提供明確指引。
——正確貫徹落實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不斷完善知識產權訴訟制度。要積極合理採取保全措施,準確把握保全措施的適用條件和程序,既爲權利人及時提供保護,又防止濫用訴訟權利。要加大證據保全和依職權調取證據的力度,凡是符合證據保全或者調查收集證據條件的,均應及時採取相關措施。